(一) 以低於行情的價格先將生意接下,滿口承諾未立書面契約,搬至一半再藉口索性加價,原行情三樓搬三樓,一車3500元含助手,電話報價卻只一車2500元,二人到現場搬到一半後說2500元只有車子,另每人工資為二千元共6500元。

(二) 原先叫車1.75噸,到現場的確是3.49噸,所以要兩倍的價錢。(實際上1.75噸是車子的淨重,3.49是車子的總重,其實兩種是同種車)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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